各学院(校区):
根据《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本学期将进行2018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时间安排
1、 计划公布。4月10日前,各学院向教务处学籍科报送《中北大学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》,明确可接受转专业的专业名称、接收名额、接收条件、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与地点。学籍科汇总报校领导批示后向全校公布。
2、 学生申请。4月23日-4月28日,拟转专业的学生填写《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附带相关证明材料,向所在院提出申请。
3、 学生所在学院审批。5月2日-10日,拟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审批意见,并将《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报送申请拟转入学院,将《2018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(转出)情况汇总表》报教务处学籍科,电子版发[email protected]。
4、 转入学院考核和审批。5月14日-5月18日,转入学院根据接收计划和申请学生的情况,确定、公布初选名单;组织对初选学生进行考核与综合评定工作,审核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单。
5、 名单报送。各转入学院5月23日前将《2018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(转入)情况汇总表》报送教务处学籍科,电子版发[email protected]。
6、 结果公布。教务处汇总报校领导批示后,面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7、 学籍变更。教务处适时根据教育厅批示,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变更工作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 请各学院本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的培养理念,成立院长或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工作组,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宜。
2、 各学院要适时加强对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工作,指导和引导学生正确、理性地选择专业。
3、 各学院应加强转专业过程管理。转出学院要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,拟转入学院要本着培养学生的原则,全面审核学生材料,及时公布初选名单和考核时间。
4、 各转入学院要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以及审核结果的解释工作。
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,按照《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认真做好相关工作,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、公正和公开,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。